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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刘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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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针对境内企业跨国并购出台“指南”
2009-07-01 14:48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专家认为,国家应对海外并购尽量给予鼓励

日前,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继今年4月份发布首批20个国家《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后,截至目前,商务部已经发布有75个国家投资指南。商务部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表示,将继续加强为“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工作,引导我国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并将陆续发布其他国家指南。

“指南是当前经济形势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商务部相关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实际上,商务部每年都有关于国别贸易的投资报告,今年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对外并购趋势更加明显和突出,那么指南也就应运而生了。

记者随机打开了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投资指南对比发现,每一个指南都是由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还有相应的驻地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编写而成。指南客观介绍了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投资合作环境,并对企业发展对外投资合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给予了提示。内容涵盖各地的经济、文化、政治、以及基础设施、贸易环境、金融环境、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相应投资合作的法律、法规等。

“对外投资指南是一个指导性政策,主要是帮助企业了解当地的投资情况,包括纠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重要一点是起到风险提示作用,为减少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上述商务部相关人士这样评价。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可谓是喜忧参半。从前期来看,中国企业处于总结经验阶段,其中不少失败的案例,也不乏发展势头良好的成功案例。从未来来看,中国还有大量企业需要走出去。而商务部这个时候出台相应的对外投资指南,规范企业走出去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近期中铝收购力拓以及“门外汉”腾中重工收购悍马两个案例备受媒体关注。

商务部:针对境内企业跨国并购出台“指南”

前者以并购失败告终,后者被认为是半路杀出来的“黑马”饱受争议。

对此,郭田勇表示,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产生争议是正常的事情,法律上也没有硬性规定无经营经验的公司就不能进行收购。实际上,国家应该对海外并购尽量给予鼓励。他认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并非意味着鼓励企业抄底。企业走出去财务上的收益是其次,关键的目的在于业务上的输出,包括服务、产品等,把这些都真正的推向国际市场。

上海证券分析师李剑峰也表示,“走出去”将是企业未来的必经之路。企业寻求新的资源,开拓新的市场,海外一些低估的投资产品对于企业将很有帮助。微观层面上的企业对外投资反映在宏观面就是中国对外投资的增加,这也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必要的一部分。而就企业本身来说,企业对外投资以盈利为目的,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投资的根本。对外投资作为企业的自发行为,指南只能对企业起引导和推动作用,最后起决定作用的关键还是企业本身。(记者 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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