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公告栏|投资新闻|对外投资|专题频道|政策法规|答疑解惑|投资统计|投资机会|行业环境
 
  局长致辞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刘亚军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外国直接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更多
  关于我们

  职能简介
  工作部门 

  公众留言
  品牌活动
  相关链接
 地址: 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5层
 邮编: 100747
 电话: 010-85226556
 传真: 010-85226558
当前位置: 主页 >  投资新闻 >  正文

发改委拟摸底水泥投资过热 部分新生产线将停批
2009-06-23 14:34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发改委将于下周开始对全国水泥市场的投资情况进行调研,以防止水泥投资过热在全国范围内蔓延。中国证券报记者22日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在此次全国性调研完成后,部分省市将暂停批建新的水泥生产线项目。

  “浙江”现象可能蔓延

  水泥投资过热的问题可谓是老生常谈,但在各级政府加快投资的招商引资政策下,市场对于水泥的投资热情始终不减。今年1-5月水泥投资累计完成额为52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8.58%,年度新增额为167亿元,投产项目176个。其中,华北、西南两大区域的水泥投资额都比去年有翻番的增长,华北地区同比增长103.91%,西南地区则增长223.6%。

  对此,中国水泥协会会长雷前治表示出了极大的担心。“所谓‘浙江’现象(浙江省在2006年出现了因产能过剩导致的全行业亏损,至今该地区水泥利润微薄)不是孤立现象,可能会逐步发展到其他地区。”他同时指出,过度投资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产能过剩,企业为保持自身产能的发挥,在价格上做文章,这样水泥价格战就不可避免,以至影响水泥行业的整体利润,甚至导致全行业亏损,而这样的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经发生过。

  而已经成为新“浙江”现象代表的四川省,投资过热情况则更为严重。据了解,2009年四川水泥产能达到13,15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8,200万吨,占产能的62%。2010年,还将投产24条生产线,新增产能3,600万吨;2010年末,新型干法生产线96条,产能达到11,080万吨,将占全部水泥产能14,640万吨的81%。而就在一年前,当地的水泥产能还仅为8,0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能2,670万吨,占33%。为此,四川水泥协会发出两次预警,建议地方政府不要再招商引资水泥项目,投建新项目前要考虑资源、物流和市场。

  部分省市将停批新线

  “这两天正在订立调研行程计划,估计真正开始调研要到下周了。”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发改委正在牵头组织调研各地水泥投资情况,完成全国性调研后,将可能对水泥项目的核准做出新的规范。

  据了解,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集中于三个方面:其一、各地水泥市场的需求情况;其二、各地在产和新建水泥项目的整体规模;其三、已核准或待核准水泥项目的整体情况。知情人士透露,虽然此次调研面涉及全国,但也有重点省份,其中,四川、安徽、河北、湖南等几个水泥产能总量本已很高,投资热度依然高涨的省份将成为重点调研区域。

  而与上述情况一同上报的还有一系列建议。“对于某些水泥产能明显过剩的区域,可能会停批新线。”上述权威人士透露,调研完成后,国家将对新批建水泥生产线有着更加严谨的总量控制措施,甚至有可能拿下一些核准完毕的待开工项目。而那些地处产能严重过剩区域的拿到批文后长期不开工,或资金不足的项目将首当其冲的成为被清理对象。

  据透露,此次调研将持续1个月左右,而最终发改委预计将在8月中旬正式发文严控水泥新增产能。(记者 李若馨)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评】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发改委: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细则年内出台    2009-06-03 10:18
发改委官员:一系列振兴东北重大新举措即将推出    2009-06-01 10:09
发改委:4万亿新增中央投资有四大来源    2009-05-22 10:13
发改委官员:坚信中国今年经济增长能达8%    2009-05-19 14:51
国家发改委批准五矿收购澳矿OZ交易    2009-05-19 14:49
发改委官员谈中国下一步发展的十大问题    2009-05-13 09:10
发改委将重点鼓励五个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对外c    2009-04-23 10:17
投资总额12.718亿澳元 华菱入股FMG获发改委批准    2009-04-23 10:16
发改委:研究设立高技术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2009-04-15 10:05
发改委抓紧制定十大产业规划实施意见     2009-04-08 13:5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