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公告栏|投资新闻|对外投资|专题频道|政策法规|答疑解惑|投资统计|投资机会|行业环境
 
  局长致辞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刘亚军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外国直接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更多
  关于我们

  职能简介
  工作部门 

  公众留言
  品牌活动
  相关链接
 地址: 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5层
 邮编: 100747
 电话: 010-85226556
 传真: 010-85226558
当前位置: 主页 >  投资新闻 >  正文

第二批东北改造国债项目获批 巨资将注入辽宁
2004-10-11 11:19
  继辽宁得到第一批52个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国债项目的9个月后,昨天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安排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国债项目日前获得批准。在这批国债项目中,国家发改委安排辽宁省92个项目,总投资221亿元。
  
  据介绍,此次获得批准的第二批项目主要为中央企业项目和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以及大连市的地方项目。在辽宁省接受投资改造的92个项目中,装备制造业31项,总投资55亿元;原材料工业40项,总投资144亿元;轻纺工业14项,总投资20亿元;企业信息化7项,总投资2亿元。
  
  沈阳市此次有19个项目,比第一批的5个项目多了将近3倍。据悉,接受投资改造的重点企业包括东北制药总厂优势原料药改造项目、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特大型变压器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等。这些项目的启动,将为沈阳注入近100亿元效益。



  (信息来源:时代商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