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重要通知|投资新闻|会展专题|政策法规|答疑解惑|统计数据|投资机会|中国经济
 
  工作动态
  重要通知
  投资新闻
  会展专题
  政策法规
  答疑解惑
  统计数据
  投资机会
  中国经济
  关于我们
  公众留言
  相关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5层
 邮编: 100747
 电话: 010-85226556
 传真: 010-85226558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37号 公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2008-05-15 08:46  文章来源:产业司子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37号
 【发布日期】2008-04-09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录》包含12类旧机电产品,总计99 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对6月1日前报关进口的列入《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115号公告,已申领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在原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海关凭以办理进口手续;如按原规定不属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旧机电产品,按照原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对6月1日后报关进口的列入《目录》的机电产品,企业应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的实际状态,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和报检单,如属《目录》内旧机电产品,应按照《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各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对申报进口的列入《目录》的机电产品将严格审核并实施查验和检验。如发现违报、瞒报情事,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摩托罗拉关闭新加坡手机生产基地 裁员700人    2008-05-04 08:56
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看好中国运动营养品企业     2008-04-21 08:51
雷曼兄弟:次贷危机最严重时期已过去     2008-04-17 09:18
智利从中国进口机械设备增加     2008-04-16 09:23
银监会新规:境外机构控股中资银行须过9道槛    2008-04-09 09:00
工商协会呼吁暂停征收发电机进口关税     2008-04-03 09:09
坦桑尼亚政府的投资鼓励机制    2008-03-21 08:55
60多家国内外创投机构赴厦门挑选“新娘”     2008-03-21 08:51
韩经济机构认为中国内需增加带动韩制造业增长    2008-03-19 09:12
银监会强调防范境外风险向境内机构传递    2008-03-11 09:0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